所謂法律責任,是指責任主體違反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必須承擔的強制性的特定後果。法律責任是不利的法律後果。
1、行政責任又稱行政法律責任,是指違反行政法律法規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分為兩類:壹是行政處罰。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機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行政違法行為,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處分。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二是行政處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對構成行政違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給予的處分。行政處罰包括以下幾種: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民事責任又稱民事法律責任,是指違反民事法律或合同約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民事責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責任主要在於救濟當事人的權利,賠償或補償當事人的損失。
(2)民事責任主要是壹種財產責任。
(3)民事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民事責任可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兩種。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與合同約定不壹致時依法產生的法律責任。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3.刑事責任,也稱刑事法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人因犯罪行為所導致的違反國家刑法而必須承擔的懲罰性後果。懲罰性後果由司法機關通過特定程序確定。
刑事責任有以下特點:
(1)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2)刑事責任是犯罪分子對國家的法律責任,由國家機關追究。第三,刑事責任是所有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比如被判死刑、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六條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遵循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