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證:須本科(不限專業)以上學歷報名,360分以上;
b證:戶口屬於放寬地區法律專業考生,司法考試成績在360分以上;
c證:戶口屬於國家規定學歷放寬地區,當年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公布的合格分數線。
詳細說明
A類:適用於已報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試成績360分及以上的考生。甲級資質證書在國內通用。
B類:適用於屬於報名資格放寬地區的考生,已報名法律類專業且考試成績在360分及以上的考生。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資格條件的放寬,主要是根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的規定,在本科學歷報考資格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放寬到法律專業學歷。因此,根據該法特別規定的精神,符合放寬註冊資格條件並經考試合格的,應當在放寬的地區任職或者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員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允許放寬這些地區註冊資格的立法初衷。至於放寬了報名條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已經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任職和執業的選擇,應當由當地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和掌握。
C類:適用於報名資格放寬地區考試成績在320-359分的考生,以及民族地區確實需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照顧訴訟的考生。這類人員包括兩種情況:報名學歷為法學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之所以放寬這些地區考生的合格分數線,只是為了保證這方面法律人才的需求和補充。所以考取了這類證書的人應該在寬松的地區工作和執業。
國家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壹般指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法律專業證書考試。
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壹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