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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公司和律師事務所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很多人覺得選擇大的研究所,知名的研究所,或者老牌的研究所(成立很久的那種)沒什麽問題。事實上,並非如此。所有大學的難處在於,大學的人多,實習生多,剛實習壹兩年的律師多。即使大學很厲害,也很難培養新人。他所有口碑高的強項都能接到壹些來這裏咨詢的當事人委托的小案子,但是進入的門檻比較高。如果研究所沒有發展和前瞻的眼光,它的“知名度”就會在人民心中逐漸淡化。對於壹個老牌事務所來說,已經成立很久了。雖然有壹定數量的熟客,但只針對執業多年的老律師。如果不註重律所品牌的包裝和推廣,新律師很難“大放異彩”。筆者認為,準律師應結合自身條件,選擇有利於自身發展的律師事務所。去之前要了解律所的市場定位,看是否有與時俱進的理念,是否註重對新律師的培養和扶持。更重要的是,要看事務所的領導和骨幹成員是否把事務所的經營當成自己的事業,是否有把事務所的品牌做強做大的目標。因為現實中,很多律所的主任、合夥人的年收入基本穩定,其律師行業的發展和收入已經到了壹個瓶頸,很難再有進壹步的發展和突破。他們把目光投向了商界,把律師這個職業當成了副業。在國外做生意成了他們保值增值的目標。由於重心轉移,他們很少光顧律所,除了約見和業務會議,很難在辦公室見到他們。妳要考慮這樣的地方,就算知名度再高,也很難給妳發展的平臺。有人形容律師是“個體戶”,其實不然。我認為無論哪個行業都應該註重團隊的培養、發展和合作,律師行業也不例外。壹個人,妳會發現自己很渺小,有時候會覺得很無助。對於新律師來說更是如此:從學校畢業後,沒有社會經驗和實踐的積累就來到了社會。雖然通過了部門考試,但他們的知識只停留在書本和理論上。終於接到壹個案子,不知道從何下手。有些準律師在開始職業生涯之前就已經在社會這個大家庭中打拼過,社會閱歷也相當豐富。但是,俗話說“隔行如隔山”,他們未必能揮灑自如。特別是對於異地執業和執業的律師來說,空降到壹個陌生的城市,人際圈和人脈幾乎為零,壹切都得從零開始。沒有律所的支持和關懷,生存都會成為問題,二字“難”。事務所的規模和聲譽是壹個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有壹個人品好的老律師願意帶妳入行做妳的導師。有些律所並沒有給實習生指定固定的導師,而是臨時和幾個律師壹起辦案。有時候可以拿到壹部分服務費,但是沒有固定的導師,沒有有專門指導和傳教經驗的人,很難培養自己獨立的能力。

法律客觀性:

1.服務範圍不同: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不能提供中介服務,律師事務所是典型的中介機構。

2.責任不同: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律師事務所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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