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需求,以強制和無償的方式參與社會產品分配,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規範性形式。稅收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稅收是國家(政府)財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公眾的需要,依靠公眾的力量,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行取得財政收入而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它體現了在壹定的社會制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征收和納稅利益分配上的壹種特定的分配關系。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
2.營業稅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
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稅收具有強制性、免費性和固定性。
綜上所述,強制征稅就是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依靠政治權力和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法令來征稅。有納稅義務的社會團體和成員,必須遵守國家的強制性稅法。在國家稅法規定的範圍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法律地位的體現。強制性特征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的征收完全取決於國家所擁有的政權;另壹方面,稅收征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稅收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第壹條
10月2017、1日至2019、12、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