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壹般不選導師。法碩在復試的時候有自己的復試流程,只是每個學校的復試流程有點不壹樣,不需要提前聯系導師。
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壹般沒有導師,入學時壹般選擇壹個方向學習。註重實踐和應用,主要通過學習現行法律法規,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律師、法官、檢察官、企業法律顧問等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金融、行政執法和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
LLM和LLM的區別:
入學條件不同:申請LLM的學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學生。法律碩士是專業碩士。自2000年起,報考法律碩士的,不再允許報考法學專業(含同等學力)。只有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才被錄取。
對於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鼓勵報考法律碩士。這壹措施大大減輕了考試的競爭壓力。從2009年開始,法學學士畢業生也可以報考法學碩士。
考題不同:LLM專業的考題傾向於理論性,以主觀題為主。LLM的起源是英美,遵循的是美國培養法律人才的原則,需要很強的邏輯思維和推理能力。所以LLM是本科對非法學畢業生錄取,題目傾向於實踐。
培養方式不同:每個LLM都有導師,導師在學習期間可以得到全面的指導和法律理論的深入學習。所以LLM專業的劃分是精細的,研究領域壹般只有壹個方向,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以學術研究、科研教學為主,向高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學術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不管專業,壹般入學時都會選擇壹個方向學習。實行“雙導師”制,即校內導師講授法學理論,校外導師講授法律實務,法律碩士的培養方式更加註重實踐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