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自己權利的主要途徑有:
1,向相關主管部門申請結算。未成年人無故被學校開除的,可以向有關教育管理部門申請解決;被有關單位錄用為童工的,可以向有關勞動部門申請落戶等。
2.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未成年人的身體受到侵害,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報案,並追究罪犯的刑事責任。如遇緊急情況,應撥打“110”;
3、向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受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侵害的,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比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遭受家庭成員虐待的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刑事審判庭按照刑事自訴案件審判程序進行審理和判決;
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未成年人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等與他人發生糾紛,如被剝奪繼承權、受傷害後發生的醫療費用需由他人賠償、父母離婚後無人撫養等,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
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未成年人不服有關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引起行政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行政庭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負責民族復興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