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出庭的程序如下:
1.在手機主屏幕打開微信,在微信軟件中點擊搜索;
2.在搜索中輸入法院旁聽預約,以湖北法院為例;
3.在湖北法院微信官方賬號界面,點擊菜單中的法院審核預約,完成信息註冊即可預約。
參加庭審,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1.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前,旁聽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檢查,交出違禁物品,隨旁聽證進入旁聽席;沒有要求進入旁聽席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經安檢確認後方可進入旁聽席;
2、除法定人員外,旁聽人員如果不能提供旁聽證或未經允許,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
3.旁聽人員損壞法庭設施或者幹擾庭審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攜帶大件物品,可以交由法院保管。
概括起來,庭審就是法官按照訴訟程序的規定,將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召集到庭,在法庭上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質證、辯論和鑒定,以確定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最終作出判決或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87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並在開庭十日前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審判前,法官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了解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有關的問題,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開庭的時間、地點,傳喚當事人,並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少應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提前公告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地點。
上述活動應當記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