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如果站長明確知道這是詐騙,會幫其推廣,並收取壹定的廣告費。應該怎麽處罰他?著重說明這壹點。謝謝妳的第二次解釋,但是我還有壹些問題問不清楚,所以不能給妳壹個滿意的答案。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方法實施非法集資,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壹)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民族團結的;(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七)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第十六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壹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相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第二十條制作、復制、出版、傳播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處罰;對商業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並通報企業登記機關;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備案機關應當責令其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補充:看第二十條!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後續:最多就是騙點錢而已。站長還能被處罰嗎?回答:那不是絕對的。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要看情節是否嚴重!也就是說,這類違法信息是否長期頻繁發布,違法所得是否足夠,造成的危害是否足夠嚴重等。,都是綜合評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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