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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工作出了問題。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

上級法院或檢察機關,違紀問題,要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違法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如起訴不服,可以通過裁定向上級法院申訴;如果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違法,即使是枉法也可以向同級檢察院舉報;如果申請執行被拖延,法院可以向該院院長報告,要求盡快執行。

法律分析

投訴,是指權益受到侵害的人,針對有關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權利。投訴人是權益受到侵害的人。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因日常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糾紛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投訴可以通過電話、信函、面談、網絡等方式進行。但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必須明確以下內容:壹是投訴人的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二是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即被告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第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第四是損壞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和與運營方協商的過程。第五,購物券、保修卡、協議復印件等。消費者協會不受理下列投訴:

(壹)經營者之間的爭議;

(二)沒有明確的被告;1,被告找不到;2.被告的地址不明;

(三)經營者已經事先向消費者如實說明商品存在缺陷的;

(四)爭議雙方已達成和解(調解)協議並已履行,且無新的理由和相關依據;

(五)因投資、再生產等需要引起的糾紛;

(六)消費者不能提供任何必要的證據;1.商品超過三包期或保質期,被告不再承擔違約責任;2.沒有購物券;3.消費者不能證明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

(七)有關行政部門、仲裁機構或法院已經受理並處理的;

(八)法律、法規或者政策明確規定應當由指定部門辦理的;

(九)消費者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或拆卸商品,造成商品損壞或人身傷害的;

(十)其他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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