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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壹“全職媽媽”介紹寄養嬰兒賣淫牟利,390元被起訴。結果如何?

由於經濟條件不好,家裏還有孩子要養,曲想起了介紹妓女從中牟利的違法行為。雖然從中得到的數額不多,但屈的行為惡劣,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院判決以賣淫罪追究屈的刑事責任。

為了養家糊口,母親走上了犯罪道路。據報道,甘肅定西全職媽媽曲某因失去經濟來源,家中有年幼的孩子,又要養家糊口,便想到了“做生意”。然而,這種業務並不是合法的業務,而是想通過介紹賣淫業務的非法行為來獲取非法收入。曲某向李某、高某兩人介紹多名賣淫女,經兩人介紹賣淫,獲取非法利益390元。要知道,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曲的這種違法行為最終還是被居民發現了,熱心的居民向公安機關舉報了曲的違法行為。

曲對罪行供認不諱,並被法院判刑。案發後,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曲某犯罪情況屬實,於是給曲某打電話,曲某接到電話後立即到公安機關主動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經法院審理查明,屈介紹賣淫的行為證據確鑿,證據充分。雖然兩次交易所得金額僅為390元,犯罪數額不高,但曲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法院決定以賣淫罪定罪。但因曲犯罪後能主動投案,主動承認所犯罪行,法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

沒有理由挑戰法律,只要違法就要受到懲罰。屈的行為與其說是為了撫養孩子而觸犯法律,不如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不勞而獲。如果真的是為了家人,他也不會做違法的事情,他可以自己掙壹份適當的報酬。任何以愛的名義做出的違法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沒有任何說情的理由,更談不上被原諒。任何壹個法治國家的公民都必須遵守法律,因為法律保護的是人民的安全和利益,也正是因為法律的實施,才能化解社會的矛盾,才能真正實現公平正義。

屈以撫養子女為借口的嚴重犯罪行為,破壞了社會穩定,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後果,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無論如何,我們不能以任何借口違法,任何違法行為都要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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