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星期壹下午,我們上了壹堂有趣的法律課。同時也學到了很多預防措施和方法,對我們很有幫助。
法官給我們講了三個典型案例,讓我印象深刻。壹:小紅是個9歲的女孩。這壹天,她獨自在家。突然有人按門鈴,小紅打開木門,隔著壹道防盜門。小紅長得像個大叔,衣服穿得很整齊。:“小朋友,我想借點紙和筆,可以嗎?”我來看妳的鄰居。他們不在這裏。我想寫個便條通知他們
第1條
星期壹下午,我們上了壹堂有趣的法律課。同時也學到了很多預防措施和方法,對我們很有幫助。
法官給我們講了三個典型案例,讓我印象深刻。壹:小紅是個9歲的女孩。這壹天,她獨自在家。突然有人按門鈴,小紅打開木門,隔著壹道防盜門。小紅長得像個大叔,衣服穿得很整齊。:“小朋友,我想借點紙和筆,可以嗎?”我來看妳的鄰居。他們不在這裏。我想寫個便條通知他們。小紅見他衣冠整齊,彬彬有禮,便去開門。就在有壹點縫隙的時候,大叔馬上用手拉開門,用繩子把小紅捆住,大方地進去了,把值錢的東西都拿走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當我們壹個人在家,遇到壹個陌生人,如果他說要進去借東西,他應該馬上假裝給父母打電話,或者跑到電話機旁假裝打電話,陌生人很快就會跑掉。我們只有壹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它。
我們應該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不應該違法,我們應該做壹個懂得法律,懂得賺錢的小工!
第二條
昨天我們班在班會上聽了深圳監理院的監理阿姨給我們帶來的法律知識講座。聽完之後,我深有感觸。
首先,督察阿姨給我們講了壹個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害的小故事。這個小故事主要講的是婷婷,壹個13歲的女孩。她爸爸去香港出差,給她買了壹塊嶄新亮亮的手表,她很喜歡。第二天,她帶著手鐲去了學校。課間休息時,她把手表給每個同學看。她的同桌芳芳非常喜歡這塊手表。婷婷去廁所了。芳芳想,反正我是她的好朋友。妳給我穿也沒關系。婷婷回來就把表忘了,芳芳想,反正我是她好朋友,她不會介意借給我壹晚上的。然後,她把手鐲帶回家。第二天,她也沒回。後來芳芳幹脆把它當成婷婷送的禮物,就再也沒還給婷婷。
我認為芳芳這樣做是不對的。就算妳是婷婷的好朋友,妳也不能偷她的東西,否則,妳就不是好朋友!如果妳是個成年人,妳早就因盜竊被警察逮捕了。法律代表著公平、正義、公開、無私。法律由國家制定和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執行。這是法律!
這就是我對這個講座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