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恐怖活動是指恐怖分子制造的危害社會穩定和平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各種形式的活動,通常以爆炸、襲擊和劫持人質等形式出現。與恐怖活動有關的事件通常被稱為“恐怖事件”和“恐怖襲擊”。恐怖活動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訴訟對象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恐怖組織是指以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恐怖活動為目的的犯罪組織。近年來,受西方暴力、兇殺片、封建幫派和江湖的影響,恐怖主義犯罪在中國有所擡頭。壹些犯罪分子結夥、鬥血、稱霸壹方,制造兇殺、爆炸、綁架等案件,嚴重威脅當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人們經常處於不安全狀態,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客觀上講,是個人以金錢或者其他物質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構成本罪。本罪的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三條本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以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目的的思想和行為。本法所稱恐怖活動,是指下列具有恐怖性質的行為: (壹)組織、策劃、準備實施或者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二)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迫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宣揚恐怖主義的服裝、懸掛宣揚恐怖主義的標誌的;(三)組織、領導或者參加恐怖組織的;(四)為恐怖組織、恐怖人員、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訓練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幫助和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動。本法所稱恐怖組織,是指三人以上組成的實施恐怖活動的犯罪組織。本法所稱恐怖分子,是指實施恐怖活動的人和恐怖組織成員。本法所稱恐怖事件,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正在進行或者已經發生的恐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