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人道主義考慮,我國壹直希望在死刑犯死前減輕他們的痛苦,所以也多次讓死刑犯的射擊部位休息。據壹些退伍軍人說,在20世紀80年代,中國沒有註射死刑。壹般是通過拍攝來處理。
但是,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方,拍攝的方式是不壹樣的。過去,死刑通常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武警士兵執行。他們通常使用心臟註射來處理它。壹般來說,他們會在被執行人背後打壹個結,然後在執行過程中對著結的位置開槍。壹般來說,他們可以直擊心臟,壹般會讓犯人跪下等死,背對槍手,以減輕槍手的心理壓力。同時,罪犯看不到槍口,也沒那麽害怕。
雖然大部分都能壹槍斃命,但總有壹些特殊的人,比如右心。而且,如果射擊過程出現偏差,導致無法壹槍斃命,犯人可能會遭受巨大的身體痛苦。甚至槍背也無異於折磨犯人,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同時,即使擊中心臟,人在心臟停止跳動後的壹段時間內仍會有意識,這必然保證了不會有疼痛感。
拍腦袋比較簡單,壹般是拍犯人的後腦勺。但它也有缺陷。比如射頭比射心更殘忍。當子彈射入後腦勺時,由於旋轉會產生很大的阻力,容易造成可怕的創傷。不像直接進入電影。所以會給被執行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同時,如果發生意外,犯人沒有死,犯人會在地上抽搐。這也是不人道的。
這兩種方法都有各自的缺點。雖然槍決已逐漸被註射等其他死刑方式所取代,但在壹些地方仍在使用。
法律的權威沒有人可以觸碰,所以不要挑戰法律。最後痛苦的只有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