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罪的構成要件;
1,主語條件:主語是壹般主語;
2.主觀條件:主觀上,是故意;
3.客體條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觀條件:客觀上講,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構成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罪: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觀上講,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
3.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上是故意的。
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罪的量刑標準;
1,壹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賣二十只以上的斑鳩是違法的。斑鳩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非法獵捕野生動物二十只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的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律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在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