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司法罪是指違反法律,采用各種方法阻礙國家司法機關正常的訴訟活動,破壞國家司法權行使的嚴重行為。具體包括打擊報復證人罪、擾亂法庭秩序罪、窩藏、包庇、拒不提供間諜活動證據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妨害司法罪的構成要件
壹.偽證罪的要素:
(1)?證人、專家證人、記錄員和翻譯?的識別
(2)?對案件很重要的情節?的識別
(3)?故意制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識別
(4)?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瞞犯罪證據?的識別
(5)?情節嚴重?的識別
2.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犯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礙作證罪。
構成要素:
(1)?辯護人?然後呢。訴訟代理人?的識別
(2)?毀滅或偽造證據?的識別
(3)?幫助當事人毀滅或者偽造證據?的識別
(4)?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違背事實的偽證?的識別
(5)?情節嚴重?的識別
第三,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構成要件;
(1)?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手段阻止證人作證的。的識別
(2)?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識別
(3)?幫助當事人毀滅或者偽造證據?的識別
(4)?司法人員?的識別
(5)?情節嚴重?的識別
第四,打擊報復證人罪
動詞 (verb的縮寫)擾亂法庭秩序罪
不及物動詞窩藏或包庇罪
七、拒絕提供間諜罪的證據。
8.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X.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妨害司法罪的分類與界定
1.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
2.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犯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礙作證罪。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不準確,不是故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三、妨害作證罪,是指使用暴力、威脅、賄賂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
4.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是指在訴訟活動中,指使或者協助當事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為。
5.打擊報復證人罪是指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行為。
6.擾亂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聚眾鬧事,沖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7.窩藏、包庇罪,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藏身之地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虛假證明其正在窩藏的行為。窩藏、包庇罪是可選罪,包括窩藏、包庇罪。
8.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是指明知他人實施間諜犯罪,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的嚴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