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房產買賣糾紛有哪些案例,如何處理?

房產買賣糾紛有哪些案例,如何處理?

買房子是壹件很幸福的事情,但是前提是房產交易的所有手續都辦完了,因為在辦理的過程中,因為手續和流程比較復雜,而且房產交易要支付壹定的費用,如果之前沒有明確雙方的責任,很容易產生房產糾紛。為了避免我們在買房時發生這些糾紛,今天邊肖就給大家介紹壹下房產買賣糾紛的案例。房產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房產買賣糾紛的案例有哪些?

簡介:2007年,原告寧與被告邱簽訂合同,原告購買被告房屋壹套。合同簽訂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2萬元定金。房產證上寫明的產權歸被告及其妻子所有。被告取得紅色房產證後,該房產所有產權歸被告所有。收到定金後,被告致函原告,稱買賣合同無效,是因為妻子不同意,所以不想再履行合同。原告收到信後,停止支付房款。

法院判決買賣合同有效,被告違約,並向原告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55000元。本案訴訟中,被告提出三點意見:壹、房屋買賣合同違法,故合同無效;第二,房屋屬於夫妻共有,妻子不同意出售的,買賣合同不成立;第三,如果原告不按時支付首付款,將被視為違約。這三點是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也是房產買賣合同糾紛中容易出現的典型問題。

房產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日常生活中,購房過程中產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1,調解,指的是發生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當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爭議時,由壹方當事人在房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的幫助下,根據商品房買賣的法規和政策,說服雙方相互理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爭議得到及時解決。

2.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協議,雙方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仲裁委員會與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壹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 上一篇:法律的定義是什麽?
  • 下一篇: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經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