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標準備階段:
1.考察並確定入圍單位。對入圍單位的要求應根據項目建設面積或目標造價金額的要求確定。壹般從現有合作過的供應商中選擇,或者通過考察增加新的供應商。供應商信息庫中存在的合格、優秀供應商,可以不經考察直接入圍;其他供應商應進行檢查。檢查可通過書面文件審查、實地檢查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可撰寫檢查報告。
2.確定合同形式,準備招標文件。
為了控制投標定價的風險,合同形式的選擇要求:
當施工圖完整且深度足夠時,總價必須為包幹價;
當施工圖不全或深度不夠時,可采用模擬清單或費率法進行投標,措施費盡量承包;
采用費率招標時,應盡可能明確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和總承包服務費的計價方式;
采用模擬清單或費率招標時,在工程施工圖確定後120日歷天內,按照施工圖和合同約定的計價原則完成群價工作;
招標文件通常包括投標須知、技術要求、商務要求、標書格式、工程量清單、招標圖紙等相關資料。壹定要準備充分,前後呼應,才能減少漏洞。
3、審定入圍名單,審定招標文件。
在完成入圍項目的選擇和標書的準備後,這些材料必須在房地產公司項目內部進行詳細的審核。
三、招標實施階段;
包括發放招標文件、踏勘答疑、投標答辯、開標、評標(技術評標、商務評標)、定標、簽訂合同。
四、合同簽訂階段
包括發出中標通知書和簽訂合同兩個階段。壹般來說,中標人將被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保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