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是指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及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負責處理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
法務和法律相關人員的區別在於:1。法務是單位的法律顧問,全職為公司服務。法律相關人員是獨立於單位的法律工作人員;2.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大企業要求律師必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相關人員資格。與法務人員不同,法務人員更多從事訴訟業務,法務更多從事非訴訟業務,法務是企業風險的綜合管理者。
防範風險、謹言慎行仍將是法律工作的基本基調,爭取不糾紛、不訴訟是法律工作的根本目標。法務是壹個“保守”的工作,傾向於低風險運作,在保護公司利益的同時追求效率。
多學習、多詢問、多了解、多溝通、多合作是法律工作的基本方法。通過看、問、聽,了解公司法務的運作流程,取得相關部門的理解和配合,關註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我們不僅要做問題的發現者,更要做問題的制造者。
摸清各個部門的風險,明確各種工作流程。繼續與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在愉快的氛圍中完成工作任務,共同降低風險,防止糾紛,提高效率。法律問題可以盡早發現並提出,法律風險可以消除在萌芽狀態。
1.合同業務:起草/提交/修改通知→各方溝通(合同目的、合同背景及要求)→合同起草/審核/修改(目的、完整性、明確性、合法性、風險程度等。)→提交結果-反饋(模板/相關問題處理)。
2.咨詢業務:咨詢請求→查找資料(咨詢對象、事件背景、當事人要求)→準備回復(模式選擇、內容安排)→回復-反饋(形成建議/意見)。
3.建議和意見:獨立觀察/信息收集/反饋→思考(性質劃分,如何處理)→提出建議/意見(法律/管理角度)-反饋(制度化/轉其他部門)。
4.糾紛處理/訴訟協助業務:部門反饋/公司指令→根據法律要求/法律相關人員工作指令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證據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參與具體流程→結案/糾紛進展動態報告-反饋(規範措施建議/預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