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屬同意遷入的,可以以“親屬投靠”的方式申請遷入近親屬的戶口。非直系親屬投靠落戶很麻煩。最基本的是需要落戶的戶口所有人都去派出所同意遷入。
2.單位有轉移集體賬戶資格的,可以掛鉤個人賬戶轉移單位。
3.沒有單位的,可將戶口掛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場,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戶籍代理,繳納管理費後將戶口轉入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口(托管)。
第二,辦理空賬主要有三個步驟。
(1)掛空戶的人(以家庭為單位)需要到房產交易大廳開具無房證明,有的派出所還需要開具所有直系親屬在青島的無房證明。
(2)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需要落戶人員照片,到房屋所轄派出所辦理空戶口。註意,所有成年人必須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出具委托書委托。
(3)經過10-15個工作日,大部分派出所已經正式遷出並辦理了“A”戶,新主人也可以遷入該家庭的戶口。但“A”戶不享受上學待遇。如果有適齡兒童需要上學,就需要選擇其他方式。
第三,戶口遷移
(搬出、搬進)程序:
需要註意的問題
根據《身份證管理條例》規定,身份證的姓名只能是其戶籍的“姓名”,不能冠以“曾用名”等其他姓名。因此,學生在遷入戶口時壹定要仔細核對;
身份證是以我的戶籍為基礎制作的,所以戶籍遷移證明的內容壹定要和我的學籍信息壹致,以免給妳在學校的學習生活帶來不便;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情況,姓名、年齡等戶籍內容壹般不予變更。
為錄取的新生辦理戶口。
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轉學手續。派出所審核通過後,給我出具戶籍遷移證明。遷移證上的所有內容都必須填寫,不允許有空白項,身份證號齊全。
新生到校報到時,向學校招生辦提交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向學校戶籍管理機關提交戶籍證明,遷移證明內容經審核合格後,由學校戶籍管理單位統壹辦理戶籍手續。
研究生賬戶處理
根據學生派遣單位出具的派遣證明中填寫的單位地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到新工作(單位)報到時,向報到單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提交戶籍證明及相關證件後,方可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辦理退學手續,回原籍。
憑學校退學文件,將本人戶口轉入學生戶口所在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休學、結業學生的戶口退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