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車輛登記後加裝尾門,往往被認為是“非法改裝”,無法辦理變更登記和年檢,導致車輛不得不“違規”上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改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由於尾門是壹種新型專用技術裝備,大部分車輛在車型公告中沒有尾門選項,車輛上安裝尾門往往被認為是非法改裝,無法申請變更登記。同時,國家也在逐步放寬對改裝車的限制。《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貨運機動車配備擋風玻璃、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且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的情況下,無需辦理變更登記。尾門類似於這些選項,技術成熟,獨立性強,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對於尾板是否合法,各地執法部門看法不壹。深圳、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公路和交通執法部門允許後裝貨運車輛上路運營。但很多城市認為屬於非法改裝,往往會被罰款。車輛年檢時,車管部門要求拆下尾門才能驗車,嚴重影響了先進技術設備的升級應用。
我國已發布《車輛舉升尾板》(QC/T 699-2004)行業標準,相關單位正在研究制定尾板安裝技術標準。部分貨運車輛的車型公告中增加了關於選裝尾門的備註,表明尾門在技術上已經得到國家認可,新購車輛安裝尾門的問題得到初步解決。現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解決已經裝了尾板,需要裝尾板的在用車輛合法上路的問題。為此,我們建議:
壹是對2008年以後安裝尾板的貨運車輛(廂式貨車、冷藏車、半掛車、貨車)采取過渡措施,允許合法上路。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列出了在用車型和帶後尾門的尾門品牌。對符合生產制造標準並列入車型目錄的後掛式載貨汽車,停止以“非法改裝”為名的處罰。
二是對符合上述要求、需要加裝尾板的在用車輛,允許按照清單所列標準加裝尾板並上路行駛,不按“非法改裝”處罰。
第三,盡快出臺車輛尾板安裝的技術標準。在此基礎上,允許在壹定期限內到車管部門進行車輛檢驗和變更登記,以明確後掛貨運車輛的合法身份。
總之,貨運車輛加裝尾板是物流業發展中的難題,也是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設備的現實需要。我將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大力推廣先進的物流技術,創造良好的運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