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成品油罪的立案標準: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654.38+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額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65438+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同壹非法經營行為受到兩次以上處罰,且也實施了同壹非法經營行為的。
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客體要件:非法經營罪的客體是限制商品買賣的國家市場管理制度和營業執照。
即商家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從事某種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損害社會和國家利益。
2.客觀要件:表現為未經許可從事專營、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交易的商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經營許可證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批準文件,從事其他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違法經營活動。
本質上就是商家進行了未經授權的交易活動。如果商家沒有實際行動,僅憑思維是不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的。
3.主體要件:非法經營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所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通常是指已滿16周歲的正常人構成非法經營罪,未滿16周歲的人或精神病人不能構成非法經營罪。所謂“單位”,是指各類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法人和組織。
4.主觀要件:非法經營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綜上,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下列四種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刑法》第225條規定了兩級量刑。第壹級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第二次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