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1.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毒品原質少量的;
2.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或者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種苗的;
三、非法運輸、銷售、儲存和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行為,未滿法定年齡而放棄的,不受處罰。
2.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下:刑法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予以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2、被公安機關處理後種植的;
3.抵制根除。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三千株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予處罰。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對象是國家對毒品植物種植的管制;
2.客觀上,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非法種植大量毒品原植物,或者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抗拒鏟除的;
3.主語是壹般主語;
4.主觀上是故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51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壹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壹)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種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種植的;
(3)抵制根除。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三千株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