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手被威脅是犯罪嗎?
按照我國的集體法,分手被威脅不是壹般意義上的刑事案件,而是違反了相關法律,除非有壹些特別惡劣的情節,比如威脅要錢,可能觸犯了我國的刑法,這樣的行為才會是刑事案件。威脅人身安全,影響正常生活的,被恐嚇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威脅到他人生命安全怎麽辦?
這是違法的。妳必須被拘留或罰款。如果語言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其行為觸犯了法律,可以被拘留和罰款。語言威脅有證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威脅他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威脅人身安全,屬於壹般違法行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威脅他人,情節惡劣的,涉嫌尋釁滋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威脅是指行為人通過在未來做出壹定的危險行為來威脅被脅迫人或者近親屬的行為。威脅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嚴格來說構成刑事犯罪。單純的恐嚇壹般不構成犯罪,但有些行為也構成犯罪,比如威脅時索要財物,可能構成敲詐勒索。
綜上所述,被威脅恐嚇他人是違法的,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處罰的輕重取決於情節是否嚴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