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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系不好,妻子還要履行夫妻義務嗎?

法律義務需要履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的義務是相互扶養義務。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明確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

如果夫妻感情不好,雙方也可以分居,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在壹方戶籍所在地申請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夫妻壹方在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1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3條_ _ _ _ _家庭應當樹立良好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關心;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9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8條* *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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