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雙方在孩子撫養問題上能達成壹致,會根據雙方的意思做出判決。
第二,如果雙方在孩子撫養問題上不能達成壹致,法院會按照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大多數情況下,法院會判決壹個人撫養壹個孩子。
第三,法院在決定撫養時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通常情況下,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女方撫養。
兩歲到十歲的孩子,法院會按照有利於他們成長的原則來判決。十歲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他們的意見。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訂)
第三十六條離婚和子女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
離婚後,對壹方撫養的子女,另壹方負擔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探望子女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