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27萬元到底包含了什麽。
如果包含了被贍養人的贍養費,就應該按照贍養費標準直接給被贍養人。
受撫養人包括(父母和子女)
如喪葬費、醫療費、護理費等。在用家庭財產支付補償時,這部分成為相同的財產,壹半屬於妻子,其余由第壹繼承人(妻子、女兒、父母)繼承。
之後剩下的錢要按照和死者生活關系的密切程度來分配,壹半能拿到絕大多數。
這錢不關我弟弟的事
老人的行為不合理,贍養費和孫女的遺產應由監護人保管。
下面的司法解釋壹定會勝訴。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批復。
監管文件編號(2004)民壹他字第26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妳院《關於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空難死亡賠償金是基於死者死亡而支付給死者近親屬的賠償金。獲得空難死亡賠償的權利人是死者的近親屬,而不是死者。因此,空難死亡賠償金不應認定為遺產。
以上意見供大家參考。
2005年3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如何處理史曉莉等五人要求賠償壹案的批復
法規文件編號法第2號[1996]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
頒布日期1996-10-28,實施日期1996-10-28。
全文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妳院《關於如何處理史曉莉索賠五案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史曉莉等五名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請國家賠償,每人應當獲得壹部分賠償金。賠償金不應該按照份額平均分配。考慮到被害人崔洪福夫婦已與父母分居,子女尚年幼,在作出賠償決定時應適當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直接決定賠償請求人獲得的賠償數額。
同意妳請示中的其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