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父母雙方同意不滿兩歲的子女隨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3.父母雙方對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4.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平等權利,* * *共同承擔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5.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
6.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1.支持是什麽意思?
1,還在加註。為人父母。
2.支持培訓。
3.支持支持。
二、贍養標準是指父母或其他長輩對子女或其他晚輩的贍養義務,發生在同輩之間,具體如下:
1.贍養關系的主體是在贍養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2.贍養關系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贍養權利和贍養義務;
3.贍養關系的客體與贍養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是同壹客體。壹般情況下,贍養義務是義務人自覺履行的。只有在贍養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時,需要贍養的權利人才行使贍養請求權,要求義務人履行法定的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1086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