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2.在禪城區有合法穩定的就業和住所(含租賃);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4.無犯罪記錄;
5.在佛山順德交過社保。
6.隨遷子女年齡必須符合禪城區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要求。
佛山戶口遷入流程
佛山戶口遷入流程壹般包括申請、審核、轉戶手續等步驟。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材料準備:根據不同的移民方式,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如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2.提交申請:將申請材料提交至佛山市相關部門,如禪城區禪城公安分局或順德區順德公安分局。
3.審核材料: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有效。材料不全的,會要求申請人補充。
4.辦理搬遷手續:如申請獲得批準,相關部門將通知申請人辦理搬遷手續。此時申請人需要按要求領取遷移證或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收到後,就可以辦理移民手續了。
5.完成遷入:遷入後,申請人可以在佛山落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需要註意的是,不同情況下遷入所需的時間和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部門了解具體流程和時間安排後再辦理。
從上面可以看出,持有禪城區有效居住證,在禪城區有合法穩定的就業和居住(含租賃),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無犯罪記錄的人員,均可在佛山禪城區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公民遷居,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城市三日內,農村十日內,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居登記,並交驗遷移證明。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壹)復員、轉業軍人,由縣、市兵役機關或團級以上兵役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二)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員,應當出具釋放機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