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國率先對林業碳匯損失進行測算和補償。
近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林業局聯合下發《關於生態環境刑事案件適用林業碳匯補償機制進行生態修復的工作指引(試行)》。該指南建立的林業碳匯損失計量和補償機制在國內尚屬首創。
在涉及森林生態環境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生態修復責任。過去?補植綠化?直接修復是主流做法,其局限性在於很難在第壹時間全面修復被破壞的生態。
?例如,幼齡林的固碳能力不如中齡林強,而且損害和恢復之間有壹個時間差。?省高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王江玲表示,要建立體現林業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動受損森林生態資源修復由傳統的直接修復向綜合修復模式轉變。
2021泰寧縣人民法院發出第?司法碳購買令?後者通過海峽資源環境貿易中心購買福建林業核證減排量(FFCER)166噸並核銷。今年4月,龍巖新羅區人民法院審結壹起毀林案件,被告人華自願繳納生態修復履約保證金及林業碳匯補償2萬余元,屬從寬處理。
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涉林案件8083件,判令被告人購買森林碳匯1311.84噸。福建法院推行碳匯認購等替代修復方式,被寫入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但是,在生態環境刑事案件中,森林碳匯損失賠償面臨?難以識別?鑒定貴?鑒定周期長?鑒定標準不統壹?等提問。為此,省高院、省林業局在多方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出臺了工作指引。
該指南的重大突破在於構建了統壹、科學、合理的林業碳匯損失計量補償機制。
?基於福建林業的實際情況,參考國家相關林業碳匯方法論,提出了主要樹種的計量類型、計量方法和相關參數,全面覆蓋了森林生態系統中喬木(含竹類)、灌木、草本、雕落物、枯木和土壤的碳庫,並結合不同類型的破壞森林資源的犯罪行為和犯罪事實,計算了受損林業的碳匯。?省林業局造林處副處長楊子清說,這壹機制為林業碳匯損失的計量提供了標準化、流程化、規範化的核算方法,確保了林業碳匯損失核算的科學、合理和簡便。
具體補償方式,堅持自願靈活的原則。?我們會引導被告自願?補植綠化?在生態修復的基礎上,進壹步自願賠償犯罪行為造成的林業碳匯損失,作為悔罪表現,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王江玲表示,《指引》提供了三條路徑,分別是將碳匯損失補償折算並用於營造碳匯林、購買並核銷經認證的林業碳匯、購買並核銷省林業局備案的其他林業碳匯,由被告自主選擇。(記者張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