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義務在物質上和經濟上撫養和照顧子女;在教育和思想上有培養的義務。撫養子女的義務屬於父母雙方。父母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時,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父母撫養子女義務的法律規定旨在確保未成年人的權益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有責任為子女提供生活必需品,包括食物、住所、教育、醫療和安全。此外,父母應盡力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並提供適當的教育和培訓,以促進他們的全面發展。法律規定了父母的監護職責和義務,要求父母在決策時考慮子女的利益,優先考慮他們的需求。
支持、支持和支持之間的區別如下:
1,不同科目:
(1)撫養的主要關系是長輩與晚輩之間,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
(2)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是依賴,而不是依賴;
(3)贍養是父母和子女之間的事情。
2.不同的概念:
(1)贍養是指子女、孫輩、孫輩等晚輩在物質上、生活上給予父母、祖父母等長輩的關心和幫助。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2)贍養是指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以及其他同輩人之間在物質上、生活上的相互幫助。在法律意義上,扶養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贍養,壹般是指特定的親屬之間根據法律的明確規定,在經濟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照顧的權利義務關系。
(3)撫養主要是指父母、祖父母及其他長輩對子女、孫子女及其他晚輩的養育和撫養。
綜上,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