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件,載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事實及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在上訴期間和上訴法院。
1.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1,復印件通常具有證明作用,但如果僅憑復印件不能證明案件事實,要麽對方認可復印件的法律效力,要麽需要與原件進行核實。
2.如果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但比原件的法律效力小。
2.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可以用復印件嗎?
1.申請執行壹定要驗原件,就是申請執行壹定要帶原件,但是最後可以交復印件。法院受理執行申請時,不應受理原判決,可以向執行法官要求取回,只需攜帶原件,立案時核對即可。
2,而且原件壹定要保存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有的法院可以提交復印件,但需要核對原件。但是大部分法院都是直接要原審判決,還需要判決書的有效證明才能申請執行。建議妳留壹份。
第三,原件和復印件的區別
1,兩者適用對象不同;
2.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數量不同;
3.其寫作要求不同;
4.上訴期和抗訴期不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載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判決的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159條
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