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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可以作為判斷的依據嗎?

法院的判決書可以復印。如果妳想復印判決書,可以去法院的檔案室。首先,妳必須說明抄襲的理由,並征得法院的同意。復印後可以在復印件上加蓋法院公章。

判決書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件,載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案由、訴訟請求、爭議事實及理由;

2.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在上訴期間和上訴法院。

1.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1,復印件通常具有證明作用,但如果僅憑復印件不能證明案件事實,要麽對方認可復印件的法律效力,要麽需要與原件進行核實。

2.如果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但比原件的法律效力小。

2.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可以用復印件嗎?

1.申請執行壹定要驗原件,就是申請執行壹定要帶原件,但是最後可以交復印件。法院受理執行申請時,不應受理原判決,可以向執行法官要求取回,只需攜帶原件,立案時核對即可。

2,而且原件壹定要保存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有的法院可以提交復印件,但需要核對原件。但是大部分法院都是直接要原審判決,還需要判決書的有效證明才能申請執行。建議妳留壹份。

第三,原件和復印件的區別

1,兩者適用對象不同;

2.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數量不同;

3.其寫作要求不同;

4.上訴期和抗訴期不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載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判決的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159條

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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