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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公益訴訟中法院的權限是什麽?

巴西公益訴訟中法院的權限是什麽?

在世界民事檢察監督制度中,巴西的檢察監督制度獨樹壹幟。兩大法系的學者對巴西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制度中的作用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巴西屬於大陸法系,處於發展中國家,其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經驗對我們有壹定的借鑒意義。

巴西關於公益訴訟的壹系列立法

在法律傳統方面,巴西法律繼承了葡萄牙的法律制度。巴西檢察機關職能的轉變是隨著壹系列公益訴訟法律的出臺而逐步確立和完善的。這些法律包括程序法、實體法和憲法。

巴西學者對巴西公益訴訟制度的建立影響很大。學者們最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倡導制定壹部程序法,通過司法手段解決涉及權利分散和集體權益的糾紛。1985年,巴西通過了重要的《中國共產黨民事訴訟法》,授權檢察機關、其他政府機關和社會組織針對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訴訟。《公共民事訴訟法》借鑒了美國的集團訴訟制度,這是巴西民事訴訟法領域的重要突破,也是巴西最重要的公益訴訟程序法。1988年通過的巴西聯邦憲法進壹步加強了檢察機關作為社會利益捍衛者的新作用。巴西《聯邦憲法》第127條對檢察機關有著鮮明的規定,規定檢察機關是“常設機構,在維護法律秩序、民主制度和國家司法職能方面發揮著對社會和個人不可或缺的核心作用”。憲法的規定使檢察機關從本質上獨立於傳統國家權力的三大分支,將檢察機關的職權上升到憲法層面。主要職權包括“保護公共利益、社會遺產、環境等分散的和集體的權益,進行民事調查,提起公共民事訴訟”。

1990《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壹步完善了公益訴訟制度。這部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重要補充,壹切分散的權益、集體的權益、共有的個人權益都在司法手段的保護之下。分散權益是指不確定或不確定的人所享有的權益,如城市空氣質量所享有的權益。集體權益是指特定群體、類別或群體的成員所享有的權益,如對特定少數民族部落土地的保護。共享的個體權益是指可區分的群體所能享有的權益,可以補償給受損害的個體,如質量有缺陷的汽車購買者所享有的賠償權。此外,巴西的1989《證券市場投資者損害賠償責任法》、1990《青少年兒童保護法》、2000年《反壟斷法》和2003年《老年人法》都規定了如何通過公訴* * *民事訴訟來保護這些領域的社會利益,檢察機關也都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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