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是壹個廣義的概念,包括民事違法、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2012之前,高利貸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關於被告人何偉光、張永全案件的批復》中認為,高利貸不應按照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高利貸至少不是刑事犯罪。放高利貸不是民事違法行為,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放高利貸會承擔什麽樣的法律後果,只是利息超過了限度,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妳借錢給他人,如果約定的利息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法院是不會支持的,只支持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利息。
二、高利貸不用還?
這是壹個嚴重的誤解。高利貸並不違法,但超出限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但法律保護範圍內的借款及利息必須按合同償還。不按照合同約定償還本息的,貸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如果被法院強制執行後,出借人未能償還本息,將被法院列入黑名單。如果發現其有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也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屬於刑事案件。所以,這種理解是很危險的!
三、什麽錢不用還?
民間借貸並不違法,只是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超出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並不是所有高利貸借的利息協議都受法律保護,超過法律規定的錢不受法律保護。在高利貸裏,是不需要還的。
1,貸款利息超過年利率24%。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應予支持。同時,該條第二款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因此,在利息超過年息24%至36%的自然債務領域,出借人已收的可能無法返還。但是,如果借款人沒有按該地區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貸款人可以要求按最高年利率24%支付利息。形象的記憶可以理解為三區兩條線,即不超過年利率24%的保護區,超過年利率36%的無效區,超過24%- 36%的自然負債區。兩條線分別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護線和年利率36%的無效線。
2、利率超過年利率24%。根據《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法律允許計算復利,但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初始借款本金和以初始借款本金為基數按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滾動利息是高利貸的主要利息來源。借款人壹旦逾期,開始收取高額利息,無限滾動利息,但年利率24%的利息是紅線。
3、平臺費、管理費、逾期利息或任何其他費用等綜合計算超過24%的年利率。根據《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第三十條,貸款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平臺費、貸款管理費、逾期違約金、逾期利息等各種費用的總額。,仍不能超過年利率24%的紅線。實踐中,貸款人的高息很大壹部分來自這部分。
4.如果提前扣除利息,扣除的砍頭利息不付利息。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壹般在壹個月或幾個月內提前扣款,借款人實際拿到的貸款比合同約定的要少很多。按照法律規定,提前扣除利息的,按照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