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壹般不允許右側超車。我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應當靠最右側行駛,超車時應當靠左超車,不得靠右超車。這是為了保證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違反這壹規定,將被視為交通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為了自身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規,建議在高速公路上遵循左側超車的原則。
高速行駛的具體規定如下:
1,限速:在高速公路上,車輛最高速度取決於路況、車道數等因素,壹般不低於80 km/h,不高於120 km/h..在壹個路段中間或者特定路段,會有不同的限速標誌,妳必須按照標誌指示的速度行駛;
2.車道用途:壹般來說,高速公路上有兩條或兩條以上的車道,右邊車道為慢車,左邊車道為快車。車輛應根據自身速度選擇合適的車道,盡量不要頻繁變道;
3.超車規定:高速公路超車應使用左側車道,超車時註意保持安全車距,盡量不影響其他車輛行駛。超車後,應盡快回到右側車道;
4.禁止駕駛規定: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包括行駛速度低於規定速度的車輛、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合行駛的車輛、未隨車攜帶有效駕駛證的駕駛人;
5.安全距離: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壹般建議保持兩秒的車距,避免追尾;
6.疲勞駕駛:長時間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容易導致疲勞駕駛。駕駛員應及時休息,避免疲勞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綜上所述,以上是高速行駛的壹些基本規則。駕駛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和路標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審核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