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補課是違法的,因為我國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學校補課必須遵循自願原則,即學生的需求必須是自願的,家長和學校都必須是自願的。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強迫學生補課是違法的。但教育局明確要求除高三外,所有學校不得在假期補課,學校實行“三願”原則,即學生自願、家長自願、教師自願。高三學生如果不想補課,可以直接向老師和學校說明不參加補課。
執行強制行為有哪些註意事項?
(1)要註意認定合同無效所依據的法律規範的效力層次,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有強制性規定的,不能以適用該規定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
(2)強制性規定應當有效。在理解和適用有效強制性條款時,應註意準確把握有效強制性條款與行政強制性條款的區分標準。
在把握區分有效強制性規定和行政強制性規範的標準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壹是強制性規定是否直接表明違反該規定的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第二,該強制性規定的目的是否是為了禁止民商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三,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該強制性規定是否涉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或國家利益。在具體分析中,應采用文義解釋、目的解釋和制度解釋等多種合同解釋方法,並註意運用公平原則衡量當事人之間的利益,以確定強制性法律規範的性質。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現在需要補課,壹定要征求學生、老師、家長的意見。如果強制補課,這樣的措施是違背我國《教師法》的規定的,是違反法律的,必須采取壹定的措施予以反對。
法律依據:
關於禁止中小學及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壹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全面開展中小學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是必然要求,也是解決“四風”問題的重要舉措。省級教育部門是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他們要按照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詳細的違規處理措施。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狠抓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紮實有序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堅決制止有償補課等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