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戶炒股在法律上沒有禁止性,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代客戶炒股不違法,所以沒有量刑。然而,欺詐性地利用代表客戶進行股票交易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挪用客戶賬戶資產;以獲取傭金或者其他利益為目的,利用客戶賬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將賬戶管理業務與其他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業務混在壹起;客戶賬戶與自營賬戶、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或不同客戶賬戶之間的交易,目的是轉移客戶賬戶的收益或損失;承諾或保證資產本金不損失或獲得投資收益是違法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衍生問題:
個人代客戶炒股違法嗎?
壹般來說,合法代客融資屬於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法律規定,經監管部門批準,證券公司可以為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違規代客理財往往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私自接受客戶委托,擅自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行為。違反“代客理財”的風險是巨大的。對於投資者而言,目前證券公司嚴禁從業人員代客從事非法金融活動,采取壹系列防範措施,並在電話回訪投資者過程中揭示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人仍然私下委托員工理財,壹般認定為員工個人行為。壹旦投資者違規代客戶虧損,證券公司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只能向從業人員主張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