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爭議的律師費是多少?
1,壹般按訴訟標的大小計算。物業相關收費壹般在1萬元以下,1萬元至2000元不等,超過1萬元但不足10萬元的部分按5%-6%計算;超過10萬但不足100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先支付代理費,即使敗訴,費用也不會退還。
2.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可以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的30%。這種支付方式,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都承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中介費就不交了。
3.以上費用只是律師的代理費,仲裁產生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無論官司輸贏,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二、勞動爭議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當事人應當詳細閱讀法院送達的民事案件舉證通知書,按照其規定向法院提供能夠證明自己主張或者反駁對方的證據材料和其他證據。
(1)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書及其送達日期;
(2)勞動關系證明;如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業、雇傭關系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雙方的其他約定。
(3)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提供居民身份證件;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具體金額等相關證據。
3.勞動爭議的訴訟期限是多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
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應重新計算。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在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如果想請律師代理,需要支付律師費,費用的支付標準會根據案件的大小而定。爭議財產越大,律師費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