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誠實、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以誤導、欺騙、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五條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以誤導、欺騙、脅迫等方式處理。
第七條個人信息處理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明確說明處理目的、方式和範圍。
二、公民個人信息有什麽特征?
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業、職務、年齡、婚姻狀況、學歷、職業資格、工作經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信用卡號、指紋、網上登錄賬號、密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的信息。隨著科技的進步和個人社會活動空間的擴大,個人信息的內容更加豐富。從內涵上看,公民個人信息是指公民的個人生理和身份特征、社會生活經歷、家庭和財務狀況,還包括公民在社會生活過程中獲得和采用的個人身份識別碼。概括地說,它具有以下特點:
(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夠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體特征,或者說壹旦獲得和使用就具有排他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和指紋,後者如身份證號和家庭住址。
(2)具有法律保護價值。公民個人信息承載著公民的個體特征,甚至是他們的權利。如果被泄露,被他人獲取,必然導致公民隨時可能被侵害的危險。
(3)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不是基於信息所有人的請求。除非是基於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信息所有人的意願,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無權披露或者獲取個人信息。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誠實、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以誤導、欺騙、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如果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去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