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婚姻關系的成立具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
1,婚姻的主體是男女。2.婚姻是壹種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手續。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即沒有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必須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3.婚姻的法律後果是確立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這種已經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關系。4.結婚的必要條件:第壹,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第二,他們必須達到法定年齡;第三,他們必須遵守壹夫壹妻制。5.禁止結婚條件:壹、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
2.2021已婚軍人有哪些法律法規政策?
1.軍人處理婚姻關系應當遵守婚姻法,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或者發生婚外性關系。軍隊提倡並鼓勵晚婚。男軍人年滿25歲,女軍人年滿23歲的初婚,屬於晚婚。第二,現役軍人要慎重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系後,應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3.軍人的配偶應當是政治上可靠、思想上進步、道德上正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船舶、空勤人員、機要人員的配偶也應該沒有復雜的社會關系。現役軍人不得與外國公民結婚,原則上不得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居民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