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個體工商戶月經營收入在2萬元至5萬元的,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0.6%的稅率計征。對於不超過2萬元的部分,也是免稅的,也就是說只看超出部分的稅率,可以幫助企業節稅。
標準三:個體工商戶月經營收入在5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1%的稅率計征。除了這個個體工商戶,稅收情況不會改變。我們需要好好看看所有的稅務內容。
標準四:個體工商戶月收入已達到10萬元以上的,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1.8%的稅率計征。這個稅率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劃的,相比其他稅率降低了很多,值得選擇。
2021個體戶的標準是什麽?
個體戶核定征收標準月營業額收入分為四種類型:
(1)月營業額不足2萬元的,支付時為0%;
(二)月經營額在2萬至5萬的,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個體工商戶0.6%的核定稅率征稅,不超過2萬元的部分不征稅;
(三)月營業額在5萬至65438+萬元之間的,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核定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稅率1%征稅,其他部分不變;
(4)月營業額654.38+萬元以上的,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個體工商戶核定稅率654.38+0.8%征稅。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會計賬簿而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絕提供納稅信息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不全,造成賬目審計困難的;
(五)因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又未按照稅務機關責令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辦法》第四條規定,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說明個體工商戶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