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個體戶張、王於6月199965438+10月1從汽車交易中心購買了壹輛“東風”牌二手貨車,兩人均從事長途貨運。

個體戶張、王於6月199965438+10月1從汽車交易中心購買了壹輛“東風”牌二手貨車,兩人均從事長途貨運。

回答:

00(1)張和王在零件方面與卡車有關。

00(2)有效。因張某擅自處分* * * *的財產,該合同原本是壹份效力待定的合同,但因王的違約行為而得以更正,變成了有效合同。

00(3)有效。合同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00(4)無法生效。壹是因為李無權以他人所有的財產設定抵押,二是因為其未辦理抵押登記。

00(5)不能。因為承租人應當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6)歸趙所有。由於趙未將該貨車交付給錢,該貨車的所有權未發生轉移。

00解決問題的想法

這個問題雖然人物很多,但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比較簡單,案件的發展是流線型的。考生只需要按照劇情,依次回答每個問題。

00法律詳解:

00(1),(2)張某、王出資入股購買貨車,與其從事運輸業務且依法成立有關。按份* * *妳,又稱分別* * *妳,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 * *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分別對* * *財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規定:“按照每份份額,壹部分人享有與* * * *分享財產的權利,分擔義務。”

00與* * *有關,歸* * *所有的財產屬於所有* * *人。因此,處置* * *所有的財產,必須征得全體* * *人的同意。如果壹個或幾個* * *人未經全體* * *人同意處分歸* * *所有的財產,對其他人沒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其他人事後認可該行為,則處罰有效。《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人,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無效。”本案中,王某事後知情後,索要壹半款項的行為,表明王某追認了張的無權處分行為。

00(3)、(6)《合同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所述的“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標的物的轉讓時間,不受“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讓”的約束。問題(6)應受以下限制:自交付標的物以來,標的物的所有權已經轉移。根據本案事實,糾紛發生時,標的物仍在承租人李手中,趙未將貨車交付給錢,錢未取得所有權。此時貨車所有權仍歸趙所有。

00(4)根據《擔保法》第41條和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抵押財產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此外,抵押人有權依法占有或者處分抵押財產,不得非法在他人財產上設定抵押。(5)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基於同等條件。本案中,錢某出價65438+萬元,李出價9萬元,明顯不構成“同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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