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法集資者的責任
非法集資者是指組織、策劃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的人。根據《非法集資預防和處置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非法集資者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非法集資協助者的責任
非法集資幫助人是指在非法集資活動中提供幫助和支持的個人或者單位。他們可能包括提供場所、資金、技術支持、廣告等的人員。同樣,根據《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幫助者也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罰款、停業整頓等。
第三,打擊非法集資的重要性
非法集資活動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和人民財產安全。因此,打擊非法集資不僅是維護經濟穩定和社會和諧的必要手段,也是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措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打擊力度,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的能力。
總而言之:
《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非法集資者和非法集資者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打擊非法集資是維護經濟穩定和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它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強合作,加大打擊力度,同時提高公眾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的能力。
法律依據:
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25條規定:
“非法集資者,非法集資者應當擊退集資參與者。清退過程接受牽頭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對非法集資處理情況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