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契稅上調是真的嗎?
首先回答大家2021的契稅上調是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最受關註:契稅稅率為3%-5%。不少媒體將新契稅法第三條的規定解讀為契稅稅率提高。真的是這樣嗎?答案是否定的。
1.在新的契稅法出現之前,我國實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1997),明確規定契稅稅率為3%-5%,而新的契稅法稅率不變。所以說契稅上調的說法,根本就是壹種誤解。
2、我們現行的契稅政策,還有契稅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23號規範性文件明確提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和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的個人,減按1%和2%的稅率征收契稅。所以很多地區的契稅稅率是1%-2%。
3.目前暫行規定只是成為法律,優惠政策並沒有取消。各地基本都遵循了優惠政策。如果新的契稅法生效後,具體地方政府不做調整,不影響現行稅率。
可見2021的契稅稅率並沒有上調。契稅法正式實施後,是否繼續執行個人購房優惠政策尚不明確,要看相關部門是否會調整優惠政策。
契稅2021 9月1新政策包括哪些內容?
1.什麽是契稅?
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並承擔契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的規定繳納契稅。
土地和房屋所有權轉移是指下列行為:
(壹)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的買賣、贈與和交換。
前款第二項所稱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讓。以作價出資(入股)、抵債、轉讓、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2.契稅稅率
契稅稅率為:3%-5%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
3.什麽情況下可以免征契稅?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契稅: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的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用地和房屋的所有權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繼承;
(二)非營利性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擔所有權的土地和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濟;
(三)承擔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和房屋權屬的;
(五)合法繼承人通過繼承方式繼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
(六)依法應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繼承土地、房屋權屬。
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居民住房需求、企業改制和災後重建,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4.實施時間
自2021、1年9月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2021年契稅上調是真的嗎?契稅2021 9月1新政策包括哪些內容?以上是我們介紹的相關內容,可以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