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任何物、任何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任何物、任何物。

法律主觀性:

民法典規定的民事權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人身權:(1)人格權。人格權是社會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壹項基本權利。(2)身份權。身份權是指公民因其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民事權利。也是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2.產權:(1)產權。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財產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2)債權。債權是對他人的某種行為(作為或不作為)提出要求的民事權利。(3)繼承權。繼承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的有效遺囑取得死者遺產的權利。(4)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民事權利的訴訟期間通常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民事權利能力不能轉讓。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主體的人身存在密不可分,不能轉讓或放棄,他人無權限制或剝奪這種民事權利能力。另壹方面,公民權利則不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民事主體可以依法轉讓或者放棄壹項民事權利,也可以限制行使或者剝奪其依法享有的壹項民事權利。《民法》第14條規定,所有自然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31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毀或者貶低他人的榮譽。獲得的榮譽稱號應當記錄而未記錄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記錄;取得的榮譽稱號記載有誤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更正。

  • 上一篇:2021初級會考試《經濟法基礎》練習題(三)
  • 下一篇:2021註冊安全工程師非常難。如何備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