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律師交談和溝通的時候,壹定要相信自己的律師,否則找律師沒有意義。律師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無論從職業道德還是委托費用方面,他都壹定會全心全意地對待委托人的案件。和律師談話溝通的時候,壹定要說實話。不管妳要承擔什麽責任,不管妳在案件中犯了什麽錯誤,都要和律師說實話。否則律師會按照自己說假話的方向來處理案件。壹旦謊言在庭審中被對方律師揭穿,敗訴的可能性會非常大。盡早和律師談和溝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委托人喜歡在開庭前找律師代理或者溝通,這是不對的。無論是找律師談,還是找律師代表,都必須趁早。律師也需要時間了解案情,收集證據。提前溝通可以給律師更多的時間做更充分的準備。
盡早和律師談和溝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委托人喜歡在開庭前找律師代理或者溝通,這是不對的。無論是找律師談,還是找律師代表,都必須趁早。律師也需要時間了解案情,收集證據。提前溝通可以給律師更多的時間做更充分的準備。最好是在律師事務所當面和律師談和溝通,因為很多案件在電話裏是無法解釋清楚的,所以妳需要帶壹些材料給律師。當然,壹些小事在電話裏溝通也沒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