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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務分包保證金的最新規定

壹、勞務分包中扣留質量保證金是否合法?

法律上不是有這方面的硬性規定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由雙方協商決定。

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的保修責任和質量保證金,從遵守當事人意思自治、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角度出發,在相應的司法判決實踐中,壹般被認定為合法有效。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分包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分包活動以及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包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包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包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施工分包,是指建築施工企業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發包給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完成的活動。

二、勞務分包的缺陷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分包沒有詳細規定,只有建設部的部門規章《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但時至今日,我國的建築工程分包仍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主要原因如下:

1,規範建設工程分包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建議在《建築法》修訂中,充分肯定勞務分包的合法形式,明確建設工程勞務分包中的勞務用工制度,嚴禁“包工頭”承攬勞務工程。

2.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對規範建設工程分包重視不夠。建議各級政府部門加強勞務管理,重視勞務企業的發展,多渠道建立和發展勞務企業。

3.分包制度不規範,從事建築行業的勞務人員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議加強勞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從各個方面完善勞務分包制度。

以上是對“勞務分包中扣留滯留金是否合法”問題的回答我們可以知道,法律上並沒有這方面的硬性規定,是否扣留留置款由當事人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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