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輸血產生的費用包括:血液費用(血液本身的錢)、血液互助金(如果血液已經免費捐贈則可以免除)、輸血材料費用(如皮條客)和輸血費(如血液交配和輸血費),不同項目的規定也不同。
部分醫保規定:血液費用和用血互助金不報銷,輸血材料個人承擔10%後按規定報銷,輸血費可正常報銷。
其中,血液費用和用血互助金占絕大多數,這意味著輸血的費用可以報銷的很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大家都應該知道醫保的報銷範圍是有限的,只有在醫保規定的醫療機構和藥店就醫、買藥才能報銷。
而且只有基本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才能報銷,甲類藥品全部報銷,乙類藥品部分報銷,丙類藥品不能報銷。參加治療項目也有要求。只有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的人才能全額或部分報銷。比如去眼科醫院配眼鏡,做近視手術,就達不到報銷標準。
服務設施也有規定的範圍。只有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範圍,才能報銷。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和門急診留觀床位費。比如護理費和夥食費,不能報銷。
醫療保險範圍外的費用是指那些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費用,例如不支付線以下的費用。如果醫療費用沒有超過免賠額,則必須由個人承擔。封頂線以上不予補償。比如北京,門診的封頂線是2萬,住院的封頂線是654.38+萬。個人不自費報銷,甲類藥品報銷100%,乙類藥品部分報銷,丙類藥品不能報銷。個人自付部分,不予報銷。在醫保的起付線和封頂線之間,仍然會有壹些需要個人承擔的費用,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醫保報銷比例。報銷比例越低,個人負擔越高。
輸血的基本原則是:輸血是根據同種血型輸血的原則。在緊急情況下,AB血型的人可以接受任何血型,O型血可以輸給任何血型的人。
衛生部門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醫務人員應當認真執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嚴格掌握臨床輸血指征,根據患者病情和實驗室檢驗指標對輸血指征進行綜合評估,並制定輸血治療方案。
衛生部門
臨床輸血技術規範
第十五條輸血科(血庫)應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獻血者的血樣,復核受血者和獻血者的ABO血型(陽性和陰性定型),並常規檢查患者的Rh(D)血型(緊急搶救患者緊急輸血時的Rh(D)檢查除外),無誤後進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條。所有接受過全血輸血、濃縮紅細胞、紅細胞懸液、洗滌紅細胞、冰凍紅細胞、濃縮白細胞和手工分離的濃縮血小板的患者都應進行交叉配血試驗。機采濃縮血小板應輸入ABO血型。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必須按照國家臨床檢驗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抗體篩查試驗:交叉配血不當的;對於那些有輸血史、懷孕或需要在短時間內接受多次輸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