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前妻算不算家暴?
據了解,征求意見稿中的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以及有家庭寄養關系的人。
有網友認為,如果不算同居、分手後的伴侶或者離婚的夫妻,很多人將不受此法保護。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研究室主任薛寧蘭表示,在反家暴法中,應將寄養、前寄養納入保護範圍,還應強調婚姻、血緣、公婆等親密關系,而不僅僅是“* * *與生活”的關系。在近親的定義中,應包括前配偶。
與會專家認為,戀愛同居、前配偶、家庭成員間暴力等親密關系暴力屬於* * *,絕不是普通的人際關系,應該納入其中。
但也有專家表示,如果將這些關系納入反家暴法,這部法律的功能將被無限擴展,可以在附則中進行界定和解釋。
調解到底有沒有用?
北京中澤婦女法律咨詢中心呂孝全律師認為,面對嚴重的家暴案件,調解收效甚微,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北京有個女青年,結婚不到壹年,遭受了幾次家暴,最後被丈夫打死。但之前每次報案,警員都只是調解,沒有采取強制措施,最終釀成悲劇。
專家認為,輕微家暴的家庭糾紛,可以通過調解解決,維護家庭穩定。發現可能存在嚴重家庭暴力風險的,不得進行調解。調解不僅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沖突,還可能導致暴力進壹步升級。
此外,政府部門要建立對施暴者的矯正治療和心理幹預機制,並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
經濟控制也是家暴。
“我老婆讓我每個月把工資都發了,只留壹點零花錢。這算家暴嗎?”記者了解到,在家庭生活中,經常會發生對象要求另壹半上交工資卡的情況,也有家長要求子女上交工資進行保管。
專家認為,根據國際公約、國外立法和公認的理論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可分為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也應該吸收這種實證的做法。
“發工資卡也是壹種經濟控制,以後可以依法保護自己。”有網友表示,以後不發工資也有法律依據了。
專家表示,妻子要求丈夫和父母要求子女支付工資是中國傳統的家庭生活形式,法律很難將其界定為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