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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不小心傷害了別人誰來買單?

如果妳在工作中不小心傷害了別人,雇主應該賠償。在損害過程中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在承擔相應責任後,可以在責任範圍內追究有過錯的勞動者的責任,但不得超過事故損失總額的30%。如果受害人是在去別人單位上班的路上意外受傷,受害人應該向對方用人單位要求賠償,並根據具體傷情與用人單位確定賠償項目及相關金額。壹般如果傷情較輕,需要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

第壹,不小心傷害了別人要承擔什麽責任?

1,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當根據法醫的傷情鑒定認定。

2、造成輕傷以上涉嫌傷害的,依照刑事訴訟程序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處罰。

2.工作過程中傷害他人的意外傷害誰來承擔責任?

1.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和因工作受到的人身傷害屬於工傷,應由工傷保險予以賠償。單位未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只要員工沒有故意傷害自己或他人,就不會追究員工的個人責任。

3.在工廠工作時意外受傷如何索賠?

1.如果在工廠工作時意外受傷,肯定會按照工傷賠償。可以找公司人力資源部或者上級領導尋求幫助。

2.如果妳的工廠沒有給妳買社會保險和工傷保險,那麽我們可以直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或舉報,尋求他們的支持。

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知識,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的工傷認定為工傷。如果企業沒有為員工購買保險,那麽這部分費用應該由企業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191條

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民法

第1192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的壹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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