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妳可以聯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勞動局報告受傷情況,尋求他們的幫助。他們負責監督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可以介入調查,幫助解決工傷賠償問題;
2.工會。如果妳是工會成員,妳可以聯系妳所屬的工會組織,尋求他們的支持和代表。工會通常有專門的法律援助和勞動保護服務,可以幫妳維護權益,協商工傷賠償;
3.法律咨詢機構:咨詢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協會或其他法律援助機構,尋求法律咨詢和幫助。他們可以評估妳的案件,並為妳提供適當的法律咨詢和支持,包括起草法律文件和代表妳與雇主談判;
4.人力資源部。如果妳的公司有專門的人力資源部門,妳可以向他們報告受傷情況,尋求他們的幫助和幹預。他們可能會和老板溝通,尋求解決方案,確保妳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等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可以不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妳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存在後,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是工傷確認,但是勞動能力等級鑒定,不構成傷殘。需要補償醫療、工作、交通、護理、營養等費用的;如果構成傷殘,就要按照不同等級計算賠償金。1-10的補償標準不同,級數越大,補償越小。根據傷殘等級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主要賠償有:醫療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接受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夥食補助費,以及醫療機構出具並報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